湘潭出臺措施保護激勵干部敢闖敢為

2023-05-08 10:27:27 [責編:陳方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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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聲在線5月5日訊(全媒體記者 肖暢)對僅列舉出違紀或者職務違法、職務犯罪行為名稱但無實質內容的信訪舉報,不予受理;因缺乏經驗、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錯誤,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錯誤,為推動發展的無意過失等問題,區別情形、審慎處置……近日,湘潭市紀委監委出臺《紀檢監察機關保護激勵干部敢為十二條措施》,激勵黨員干部敢字當頭、干在實處,以干部敢為帶動地方敢闖、企業敢干、群眾敢首創。

《十二條措施》主要內容緊扣“三個區分開來”重要要求,從強化日常監督、審慎規范問責、精準處置線索、規范容錯受理、推進容錯免責、及時糾錯糾偏、打擊誣告陷害、開展澄清正名、做實關愛回訪、把好廉政關口、治理“躺平”干部、樹立敢為導向等12個方面,積極營造干事創業的好環境。

為保護和調動廣大干部改革創新、干事創業的積極性、主動性和創造性,《十二條措施》還為干部開具6條予以容錯的“正面清單”,明確6條不予容錯的“負面清單”,既堅持嚴管厚愛、激勵干部敢為,又劃出“紅線”,對干部謀取私利、明知故犯等行為綜合研判、精準處置,破解部分黨員干部“多做多錯、不做不錯”的困惑。